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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儿用药酌减 医生建议最好按体重算

2011-05-12 09:56:22   来源:明一国际新闻编辑部   编辑: 复制链接 | 打印 | 大 中 小
用药量与体重

  

少儿用药酌减

   以60公斤为标准体重,儿童体重(公斤)/60再乘以成人规定用药量,就能得出儿童用药量。比如说,儿童体重是15公斤,成人用药量是每次两粒,那么适合儿童的药量是:(15/60)×2,也就是每次1/2粒。


  昨(28)日,家住北固小区的周女士8个月大的宝宝得了感冒,她急忙给孩子服用速效伤风药。但周女士把说明书看了个遍,那铝箔纸上只简单写着:“口服,一次2~3粒,一日三次,儿童酌减。”是给孩子喂一粒?半粒?还是四分之一粒?初为人母的周女士实在是摸不着头脑。


  药品“儿童酌减”随处可见

  据了解,目前儿童用药,这样的问题非常突出,在用法用量上,往往只有“小儿酌减”这一句话,到底该减多少,却没有详细的说明。


  当日,记者来到嘉禾桥附近的药店,发现大多数药品都是成人和儿童共用的,在儿童的用法用量说明上,只有部分药品按照儿童的体重提供了使用标准,还有很多药品都只有“儿童酌减”四个字,而没有进一步的详细说明。


  对于这种情况,市妇女儿童医院儿科潘振医生表示,使用标准说明不详细的药品,在临床使用时给医生也带来了麻烦。如果一些药品必须要用,他们就特别小心,“儿童酌减”本身就是说而不明。据潘医生透露,遇到这种“儿童酌减”的情况,主要是靠医生的个人经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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